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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4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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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安镇是一个小镇,一如江南那星罗棋布的小镇子一般,规模不大,整个镇上也就五十来户人家。弯弯的河流,细细地在青安镇滑过,增添了几分水乡的亮彩。此刻正值初冬,虽然寒风瑟瑟,但是与北方相比,到底叶落得慢,天气也没这么快冷下来,只是有一股初冬的湿寒。北风卷起几片发黄的秋叶,然后送入水流中,让它晃悠悠地荡漾下去,泛起一圈圈的涟漪,萧瑟之中也多了几分诗情画意。

林梦知道这个地方,是在报纸上看到的。当时有一个作者,写了一篇小文章,写的就是小镇里的二三事。当时文章里描写的是青安镇夏初的景色,文章是这样写的,“一片绿意将青安镇给渲染,使得小镇仿佛一块碧绿的石头镶嵌在了青山绿水之中。油油的青荇在水底招摇,小河道中鸭妈妈带着小鸭在水里嬉戏。青苔布满了青石小路,葱翠得紧,小鸡三两只成堆叼啄,间或几个调皮的小孩在青石路上笑着跑过,构建了一副甜美的乡村景象,仿佛世外桃源一般。”

当时那篇文章很令她印象深刻,同时也记住了青安镇!

文章里还交代了青安镇有时会有候鸟飞来过冬,就在小镇外的河滩地上,所以时不时地,就有外面的飞鸟爱好者扛着摄影机远道而来,捕捉候侯鸟那俏丽的身影,天色入晚的时候,那些外来客就会在小镇的住户家歇下。从文章中,林梦感觉到那小镇上的人,有一种城市中人难得的热情!

因此,林梦循迹而来,实际上心里也没把握,不知道能不能租到房子,但还是来了这个地方。并且幸运地在下了车不到十五分钟,就找到了她需要的,并且还一找一个准!

出租房子的这个妇人,夫家姓陆,别人管她叫陆大婶。丈夫在外地打工的时候,因为事故救治无效,死了。建筑工地当时虽然赔了一些钱,但是这些钱根本就无法支付庞大的医疗费用。陆大婶为此非但没得到补偿金,反而还把家里的钱拿出来给丈夫治病,可最后丈夫还是没救过来,家里的生活一下子困顿起来。

她有一个儿子,今年十四岁了,上初三。陆大婶的意思是让这个孩子念完初中就不念了,家里没这个钱继续供养这孩子。再者说,如今的教育就是吃钱的机器,只负责吃钱,却不正经地培养孩子,多得是大学生毕业之后就失业的,或者说只能找到收入微薄的工作,陆大婶也不打算花这笔冤枉钱了。

陆大婶的小孩叫陆有道,是个乖巧、孝顺的孩子,陆大婶很以他为荣。可能是因为这镇上常常来一些外来的摄影爱好者吧,所以陆有道早早地对摄影产生了兴趣,并且似乎打算将来从事摄影方面的工作。

陆大婶家里比较困难,自己从偏远的工厂接了一些手工活拿回家来做,也能勉强维持生计。可孩子眼瞅着就要初中毕业了,又表示想学摄影。陆大婶疼惜这个孩子,就咬咬牙,掏出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,给他买了一个比较有档次的高级数码摄像机,功能自然是齐全的,但是钱也没少花,上万块的价格也算是一笔巨款了!所以陆大婶想了想,就把家里一间向阳的屋子给收拾了出来,打算对外出租,这样还能给家里赚些钱来。

因为青安镇时常有外来客,房子倒是不怕租不出去,但是大概要走短期路线了,因为这些外来客都住不久,少则一两天,长则个把月吧。按照陆大婶的说法,也就赚个饭钱!

林梦开口表示自己要常住下去,可把陆大婶给乐坏了,若是屋子能一直租给一个人住,自然是方便很多,也少了不少的麻烦。林梦入住之前,自然把自己的状况说了一遍,也没隐瞒自己是个孕妇的事实。

陆大婶怎么说也是结过婚、生过孩子的人,家里又经历过丈夫死亡这一巨变,所以自然心境就不一样了,有自己的一番独特见识,也没多问,就让林梦住了下来。她看着这个女孩干干净净的,怀着孕却跑到这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,必然有不得已的苦衷,她能帮的自然要帮一把。所以,她当下表示,供吃住,林梦一个月给她六百块钱。她也生过孩子,必要的时候,还可以给她一些指点,也知道孕妇在饮食方面的禁忌。

林梦大喜,觉得自己这是遇上贵人了。只是一个月六百块钱,供吃供住,她怕给得少了。她是打算要常住下去的,直到孩子生出来,眼下陆大婶看她欢喜,要的少,将来怕是不好意思再管她多要,她也怕生出不必要的矛盾。

“呵呵,你这孩子!”陆大婶是个热情的人,很快就和林梦熟络了起来,“放心,这镇上的人家都是自给自足的,自己养鸡养鸭,窝里有蛋,水里有鱼,院里有菜,田里有米,一般人家对外一个月都难得花出百来块钱,大婶收你六百,绝不少。呵呵,大婶还能亏了自己啊!”

陆大婶也不贪多,主要是看着林梦觉得亲切。她的儿子也是像林梦这般大,心里也算是把林梦看做了半个女儿。再者说,林梦这是要常住,可比那些外来客十天半个月来租一回强!一个月六百,陆大婶就定了这个价格。

林梦见陆大婶执意如此,就笑着同意了。陆大婶即刻亲切地领着她,进了一早收拾好的房间。房间是向阳的好房间,两面通窗,看着就让人舒服,恰好还在一楼,也方便了林梦的出入。秋末初冬的暖阳斜斜地射入屋里,照得屋里暖暖的,看着让人心里觉得特别地舒服和温暖。

陆大婶出去了,说给林梦倒些热水喝,让她先坐着歇一歇,别累着了。林梦一屁股坐在了床上,小手抚摸着身下那柔软的床铺,终于可以轻松地笑了出来。

这一路走来,她心里七上八下的,感觉自己宛如断线的风筝,漂泊无依。江小谐的朋友帮着将她送出了梅吉市,之后五天的路,都是她一个人走过来的。来青安镇这个决定,她下得有点仓促。刚一下车的时候,她心里还有些不安,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个地方落脚。现在可算是定下来了,可算,让她找到了住的地方,并且还遇上了这么好的人家。

低头,摸了摸自己还没起来的肚子,林梦傻傻地笑了起来,软声轻语,“宝宝,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,你高兴吗?”

一路颠簸,得亏有江小谐准备好的大厚软毛垫,让她垫在身下,免了不少颠簸,同时也是肚子里的小家伙坚强,紧紧地待在她的肚子里,没有发生意外,总算是熬着到了这个地方。看来,宝宝是注定要当她的宝宝的,再苦、再累,也是跟定她的。

“呵呵……”

她低笑。

耳听着有同样的笑声响起,她抬起了头,就看到陆大婶端着水杯,站在门口,笑着看她拿手抚摸着肚子,目光和蔼,眸子里流动着同样为人母的温柔。

水杯上方白烟袅袅,热气腾腾,看上去好暖!

她的心,定了!

晚上的时候,见到了陆大婶儿子——陆有道,干干净净的少年,皮肤带着南方人的白净,像个小书生。个子不高,和林梦差不多,但是男孩子嘛,发育得晚,他还有好几年成长的空间。他眉眼亮亮,笑起来就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,感觉是一个挺开朗的少年。家庭的困顿和巨变,似乎没有将他压垮!又也许,他有一个好妈妈,一路引导着他,让他健康地成长着。

“快叫木夕姐!”陆大婶在一边笑着,拍了拍陆有道的后脑勺。

林梦没敢用自己的真名字,而是采用了化名——木夕。将她的名字拆开,最后也就剩下了一个“木”,一个“夕”,因此有了这么一个名字,林梦觉得也蛮好听的,她自己也挺喜欢的。不以真名字示人,自然是为了逃开有心人士的追踪。那留了好些年的头发,也是因为如此,她一咬牙,花了五块钱,在一个不起眼的路边小店一剪子给剪掉了。长发和短发,有时候,还是可以让一个人产生很大的变化的。她也没钱没那些乱七八糟的化妆品改装自己,也只能利用这些有限的东西了。

她自己在镜子里看过自己目前的样子,和以前的模样,有了很大的差别,不特意凑到她面前细看,还真是容易被人给忽略过去的。

可她到底是美的!

天生丽质难自弃!

陆有道长这么大,虽然也上过网,看过一些网络上出现的美女,但是这么干干净净、不施任何脂粉的美女,他却是头一次见到。对上林梦的脸的时候,他面上一红,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,带了那么一点羞涩。

陆大婶见状呵呵地笑,很不客气地暴露了陆有道的底,“木夕呀,对我家小道你以后可别客气,这孩子可皮实了。他也就刚见到人的时候是一副挺腼腆、挺文静的样子,一跟你混熟了,他就保准成了上跳下蹿的猴头了!”

林梦听了,跟着呵呵笑。

陆有道不好意思地红了脸,在那嘿嘿傻笑,双眼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偷偷往林梦的身上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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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不其然,林梦在陆家住了几天之后,陆有道拿着他心爱的摄影机就跑来找林梦了。

“木夕姐啊,求你一件事呗!”他黑亮亮的眼睛眨巴着像只大黑狗似的,又纯良又可爱。

林梦看着他,感觉就像看着一个弟弟一般。陆有道今年才十四岁,比林梦小了二岁,可不就像个弟弟。林梦在这住下的几天,陆大婶和陆有道对她很是照顾,知道她是孕妇,有些事情不方便,都帮着她、让着她。

大概陆大婶是猜到了林梦有什么难处,很是直爽地表示以后对外就说她是她的一个远方侄女了,也方便林梦可以更快地融入这个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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